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击剑比赛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锻炼队伍、相互交流的目的,现制定了2011年全国击剑比赛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其中规程的部分条款较以往有所变化,相关修改说明如下:
一、调整全国锦标赛团体积分排位的办法。将全国锦标赛团体种子的位置以冠军赛团体积分排名和锦标赛个人赛成绩来共同确定。
二、为增加年轻运动员的锻炼机会,在少年、儿童比赛中组织两轮循环赛,其中少年比赛进入前32名后,重新编排,重新进行小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取消少年、儿童赛的身体素质测试。
三、为了补充办赛经费的不足,提高竞赛质量,在冠军赛中收取适当的参赛费用。
四、为严肃赛风赛纪,加大执裁力度,在三站冠军赛中每站指定8名裁判员与各队随队裁判员共同执裁。
附件:2011年击剑竞赛计划 + 竞赛规程 |